医疗管理

水生所研究生保险服务说明

根据《武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经办细则(试行)》的通知(武人社发〔2017〕47号)规定,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及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参保登记。

水生所为在读研究生办理了城乡居民(大学生)医疗保险及商业保险。

一、城乡居民(大学生)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医保险)

大医保险待遇期:按保险年度计算,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次年的8月31日。大医保费每人每年400元由水生所代缴纳。

研究生大医保险包含住院医疗、普通门诊、门诊重症医疗。

1、住院医疗

学生因生病需住院治疗,持本人身份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出院时在窗口凭身份证办理大医赔付。赔付比例依据《武汉地区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规定执行。暑假期间因病在异地住院,需先由个人垫付回所后转武昌医保处办理赔付。

2、普通门诊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水生所制定的普通门诊统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即:研究生普通门诊在对口医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水生所报销70%、个人承担30%;非对口医院(医保定点医院)水生所报销60%、个人承担40%;一个保险年度内,水生所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3、门诊重症医疗

已取得门诊重症(慢性病)的大学生在指定定点医药机构享受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凭相关身份识别资料按政策进行结算,个人仅支付医保范围内按比例应分担的费用和医保范围外的费用,医保统筹支付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结算。

办理了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的参保人员可选定具有门诊重症服务资格的一家定点医院、一家定点药店和一家重症定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就医和购药。

二、研究生商业保险

作为大学生医保赔付的补充险,水生所为在读研究生还办理了商业保险(即:出院时完成大学生医保赔付后,剩下的医疗费用可在商业保险进行二次报销)。商业保险费用每人每年150元,由个人支付,在每年10月的奖助学金中扣除。

研究生商业保险包含住院医疗险及意外伤害医疗险。

研究生商业保险方案(住院医疗+意外医疗)



方案1
   (26岁以下)

方案2
   (26岁以上)

重疾

疾病身故、全残

5万元

5

重大疾病

2万元

意外

意外身故

10万(所内)
   5万(不分所内、外)

10

意外伤残

2

意外门诊

0.5

2

补充医疗

住院医疗

30万元

10

三、      研究生办理住院的注意事项

1、就医报案

在读研究生因生病需要住院时请先向商保顾问或经理报案,确保出院时的顺利理赔。出院时在窗口凭身份证办理大医赔付,剩下未赔付的住院费在商保进行二次赔付。

2、理赔的申请资料

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及医疗费用明细表、出院小结、诊断证明、各类检查报告、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

意外伤害门诊:就医需增加门诊病历、意外事故证明等材料。特别说明,因某种原因未能在出院时办理大医赔付,一定要备齐两套申请理赔的材料,一套交商保一套交武昌医保处。

3、研究生就医对口医院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武汉大学口腔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协和医院、湖北省肿瘤医院、湖北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广州军区陆军总医院、亚洲心脏病医院、武警湖北省总队医院、湖北省直属机关门诊部。

四、普通门诊报销流程

1、普通门诊报销登记时间

每年的9月上旬(具体时间见通知),当年的毕业生在5月上旬(具体时间见通知)办理门诊报销登记。

因意外伤害(如打球/做实验受伤等)门诊医疗,在商保办理赔付,不在所内门诊报销

2、普通门诊报销材料准备

门诊报销的研究生,请事先整理好门诊报销材料(发票、注明医保标识的门诊费用清单),到综合楼研究生部110室登记。

3、普通门诊网上ARP报销注意事项

路径:进入水生所ARP系统---选综合财务---报销管理(我的报销)-报销申请---普通报销单---基本信息,费用类别--医疗费,费用事项--医药费:核算账号--高校大学生门诊统筹1188000104

注:附件(发票/医疗审核单)上传时,仅上传发票及审核单(需领款人签名),医疗审核单命名为“姓名+医疗审核单”

5、提交报销材料

打印普通报销单,张贴发票及医疗审核单,报销人签字,郭老师审核,研究生部负责人签批,送财务处报销。

6、关于电子发票验真的说明:

根据财务报销要求:上传的发票如果是电子发票,需要先核验(见下发链接)才能报销,请大家从这2个网址进行核验。并且需在电子发票上注明:“已验证,只报销一次”。黄色的正式发票(不是电子发票),不需要验证。

http://221.232.224.111:8086/billcheck/#/home(湖北省内的链接)

http://pjcy.mof.gov.cn/#/home(覆盖全国的链接)

五、咨询及报案联系电话

1咨询答疑

如有关于医保、商业意外险的任何疑问,请联系所在班级班长,或咨询研究生部郭老师。

2出险报案

若发生意外伤害或需住院医疗等情况,请第⼀时间向对应保险公司的保险经理报案,同时告知研究生部的老师。

3. 保险公司联系人

o 太平洋保险(26 岁及以下):刘老师,15902731506

o 前海保险(26 岁以上):崔老师,15871792727 

水生所研究生部

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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