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评议会与院士评选的相关史料
1928年11月9日,《中央研究院组织法》公布,明定“中央研究院直隶于国民政府,为中华民国最高学术研究机关”,设立:物理、化学、工程、地质、天文、气象、历史语言、国文学、考古学、心理学、教育、社会科学、动物、植物等14个研究所。至1934年,中央研究院陆续在南京、上海等地设立10个研究所,即物理研究所、化学研究所、工程研究所、地质研究所、社会科学研究所、天文研究所、气象研究所、语言历史研究所、心理研究所、动植物研究所。
《中央研究院组织法》还规定,除设立研究所进行科学研究外,中央研究院还有“指导联络奖励学术之研究”的任务。
为担当此一“联络奖励”任务,组织法第五条规定中央研究院成立评议会,“为全国最高学术评议机关”,由院长聘任国内专门学者30人组成,院长为议长,院所辖研究所所长为当然评议员。还规定了评议员的任务,即选举名誉会员。
1934年5月丁文江接任中央研究院总干事后,积极推进评议会的成立工作。关于评议会的职权,原组织法仅有选举名誉会员的规定,拟扩展为五个方面:决定中央研究院研究学术方针;促进国内外学术研究合作与互助;院长出缺时推举院长候补人,呈请国民政府遴选;选举名誉会员;接受国民政府委托的学术研究等事项。同年5月27日,国民政府公布了《国立中央研究院评议会条例》,规定聘任评议员应满足两条之一:对所专习的学术有特殊著作或发明,对所专习的学术机关领导或主持在5年以上成绩卓著;任期5年,连选连任。
1935年6月19日,在南京中央研究院总办事处选举首届评议员。20日正式选举,当场选定聘任评议员30人,动物组3人中有中国科学社生物所所长秉志。当然评议员11人蔡元培(中央研究院院长)、丁燮林(物理所所长)、庄长恭(化学所所长)、周仁(工程所所长)、李四光(地质所所长)、余青松(天文所所长)、竺可桢(气象所所长)、傅斯年(史语所所长)、汪敬熙(心理所所长)、陶孟和(社会科学所所长)、王家楫(动植物所所长),共41人组成首届评议会,任期1935年7月3日-1940年7月2日,议长蔡元培,各组主席物理组李书华、化学组庄长恭、工程组周仁、动物组王家楫、植物组谢家声、地质组丁文江、天文气象组竺可桢、心理组汪敬熙、社会科学组王世杰、历史组胡适、语言考古人类组李济。
评议会成立后,《科学》在“社论”栏发表文章说,评议员“除极少数非科学家外,余皆为吾国科学界各方代表人物,极一时之选,评议会既告成立,实为该院最高策源机关,斯不仅关系该院前途之发展,亦吾国科学史上值得记载之一件大事。”有论者认为评议会“具有学术上的权威性、学科上的全国性和代表上的广泛性,不愧为‘全国最高科学评议机关’”。
图1 1940年3月国立中央研究院第一届评议会第五次年会,前排右二秉志,后排右一王家楫
1940年3月23日选举第二届评议员。30位聘任评议员中仅自然科学方面21位中改选9人,社会人文科学方面无一人改选。新聘任评议员有6人于1948年当选中央研究院首届院士,而被代替的9人中仅2人当选,就科学技术方面而言,评议员群体学术水准又有相当的提升。
1946年10月20日,第二届评议会第三次年会在南京举行,“就全院组织及前途,与中国学术界整个情况,加以检讨,内为学术之进步,外为国际之合作,佥以应完成国家学院之体制,以院士为本院之构成分子”,议决呈请国民政府修正公布“组织法”及“评议会条例”,将评议会事务重心全面转移到首届院士的选举上。22日议决通过Fellow of Academia Sinica为院士,23日讨论中研院组织法与评议会规程,拟定第一届院士产生办法及名额。
图2 国立中央研究院评议会第二届第三次年会,二排右一秉志先生,二排左二王家楫
从1935年6月中央研究院评议会组成到1946年10月召开第二次评议会第三次年会将事务重心转入首届院士选举,评议会已经运转了11个年头,也召开了7次年会,议决了不少提案,为国家学术发展提供了不少的方略。自从评议会将其职能由最初的选举“名誉会员”扩展到议决中研院发展方向、促进学术研究合作互助等多个方面以来,其在相关全局性的国家学术发展方面的影响似乎成效不大。也许正是看到在这些方面的无所作为,评议会还是决定回归本位,以选举“名誉会员”为“本业”。当然,由于中国科学的发展,使首届院士的选举此时也有成功的基础。
1947年 3月13日,国民政府公布修正《国立中央研究院组织法》,根据该组织法,中研院设置院士,院士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对所专习的专业有特殊著作发明或贡献,专业学术机关领导或主持在五年以上成绩卓著。首届院士由评议会选举,嗣后由院士选举;首届院士先经各大学、独立学院、著有成绩之专门学会、研究机关提名,由评议会审定为候选人,并公告;院士为终身名誉职务,有选举院士及名誉院士、评议员、议定国家学术之方针、受政府委托办理学术设计调查审查及研究事项等职权;院士分数理、生物和人文三组;评议会由院士选举经国民政府聘任评议员30-50人及当然评议员组成。
笔者注意到,院士的满足条件与评议员满足条件相同。
1947年10月13日,开院士选举筹备会,原提名510人,初步审查剩下402名。15日,召开第二届评议会第四次年会,通过《国立中央研究院院士选举规程》,议决院士分组名额,数理27-33人,生物27-33人,人文27-34人。即院士总数在81-100人之间。此后连续开会讨论候选人,拟定候选人的候选理由,到17日最后确定了150人的候选人名单。
会议还拟定了各学科院士人数:数理组-数学6人、天文气象学2人、物理学7人、化学5人、地质学7人、工程学6人,共33人;生物组-动物学6人、植物学6人、医学8人、药物学1人、人类学1人、心理学2人、生理学4人、农学5人,共33人;人文组-哲学(包括教育)3-4人、古文学4人、史学6人、语言学3人、法律学4人、政治学3-4人、经济学4人、社会学2人、考古及艺术史4人,共34人。
候选人名单及其候选理由在《大公报》等大报公布4个月,以收集对候选人的意见。
笔者注意到,150人的候选人名单中,生物组有46人,其中有中央研究院动物研究所的王家楫(候选理由:原生动物分类形体生态等研究,主持中央研究院动物所)、伍献文(候选理由:鱼类形体生理分类生态等方面及寄生虫之研究),中央研究院植物研究所的饶钦止(候选理由:淡水藻类学之研究)。
1948年3月25日,第二届评议会第五年会召开,依照程序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首届院士。院士原拟遴选81-100人,结果在选举时,第一次投票仅选出60余名,到28日,一连5次投票,才选出81人来,达到《选举规程》总人数的最低限制,“可以说相当的郑重审慎”。
生物组动物学王家楫、伍献文、朱洗、贝时璋、秉志、胡经甫、陈世骧、陈桢、童第周、刘承钊10人候选,王家楫、伍献文、贝时璋、秉志、陈桢、童第周6人当选;植物学胡先骕、殷宏章、秦仁昌、张景钺、裴鉴、刘慎谔、钱崇澍、戴芳澜、罗宗洛、饶钦止10人候选,胡先骕、殷宏章、张景钺、钱崇澍、戴芳澜、罗宗洛6人当选。
笔者以为,饶钦止以其在淡水藻类学领域之研究成绩名列150人的候选人名单,尽管未能当选,也足以体现其学术研究之水平和我国藻类学研究奠基人之地位。
81位首届中央研究院院士群体,集中了中国近代学术发展的两代人,既有中国近代学术的开创人,也有他们的学生,如王家楫、伍献文就是秉志的学生。
1948年9月23日,第一届院士会议举行,翌日选举第三届评议会评议员32人:数理组陈省身、苏步青等10人,生物组秉志、伍献文等10人,人文组汤用彤、冯友兰等12人。此为首次由院士选举产生的评议会,由此,“本院主持人为院长,构成之主体则为院士,学术评议之责属于评议会,而从事学术研究者,则为各研究所,国家学院之体制,于本院成立二十年之今日,乃告完成。”
图3 1948年9月国立中央研究院成立第二十周年纪念会暨第一次院士会议,第三排左三秉志,第四排左四伍献文 王家楫时在国外,故不在合影中
(张晓良,2008年9月,2010年2月补充图2)
说明:庐山植物园胡宗刚先生研究中国近现代生物学史和知识分子颇有成就,本文图1、图3电子版即由其惠赠。
参考文献:
张剑,《中国学术评议空间的开创——以中央研究院评议会为中心》,《史林》2005年第6期。附件下载: